科研项目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流程

发布时间:2017-01-24浏览次数:213

为进一步优化科研经费报销流程,根据《上海开放大学关于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发放暂行管理办法》(沪开大〔20162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科研项目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报销流程调整如下:

1.所有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须通过“上海开放大学劳务津贴系统”以转账形式发放至收款人农业银行借记卡,填制《费用发放表》前,在系统中录入收款人信息和银行卡号。

2.登陆“上海开放大学劳务津贴系统”填制《费用发放申请表》,打印后由收款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3.登陆“上海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经费支出,提交后将“批次编号”标注在《费用发放申请表》空白处。

4.单张应发总金额5000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销;5000元及以上的,须报科研处处长审核;10000元及以上的,须经科研处处长审核后,并报科研分管校长审批。

5.收款人卡号为他行(非农业银行)的,需额外提供如下材料:

1)若收款人提供的卡号为他行上海卡号,在薪资系统中与农行代发分开申请劳务发放单,并填写《他行代发数据表》(可在科研网下载中心下载);

2)若收款人提供的卡号为他行外地卡号,在薪资系统中与农行代发、他行代发(上海)分开申请劳务发放单,填写《他行代发数据表》,财务报销时还需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及银行卡(注明开户支行)照片打印件或复印件;

3)请将填写准确完整的《他行代发数据表》、他行外地银行卡和身份证照片发送给财务处王雨青wangyq@shtvu.edu.cn;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该劳务津贴系统中的批次及申请部门。


    他行代发数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