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8浏览次数:79


各单位、各院系: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按照国家基金委网上发布的《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sqxz.html)的有关要求申报。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是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部分)。

2.正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可经导师同意后申请面向项目、青年科学积极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1.所有类型项目均实行网络申报,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申请书(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已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使用原帐号,登录系统后可以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科研成果信息,忘记帐号的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界面通过申请人邮箱找回;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进行人员添加,系统将发送登录邮件至新添加人员的邮箱,新添加人员通过邮件中附带的激活链接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登录系统使用。

2.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指南》为准。

如需纸质版《指南》,请到科研处或学院科研秘书处查阅。

3.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

5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应当本人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两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7.申请书中项目的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根据项目类型,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即:起始时间都为201911日,终止时间为20**1231日(指南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8.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四、限项申请规定

1.前两年(本次指2016年和2017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8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本次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优青、杰青申请时不限项。

3.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5.上一年度已获得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6.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2如遇ISIS系统操作问题,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咨询(010-62317474)。如对申请须知和限项要求等政策有特殊问题,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咨询(010-62326980)。

3请在ISIS系统中删除不计划提交的申请书。

4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中缝装订,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亲笔签名,如需代签名必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传真或扫描件作为附件附在申请书后)。申请人对本人和项目组成员的身份、学位和职称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逐项进行自我审查,并将签字的纸质稿一并提交科研处。

六、受理申请截止时间

我校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3916:0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冬杰

联系电话:2565393613671578798

E-mailxiadj@sou.edu.cn

办公地址:国顺路288号行政楼301


附件下载: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doc

2.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初审中不予受理常见原因.doc.

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点击链接)

4.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点击链接)

5.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限项规定(点击链接)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点击链接)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编报须知(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