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度)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88

330日,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印发了《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年)评奖实施办法》(沪社联[2018]53号),为做好本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评奖标准

获奖成果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优秀成果评选重点支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优秀成果,重点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优秀成果,以及关于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研究的优秀成果。

三、奖项设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学术贡献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以及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4个奖项类别。除学术贡献奖不分奖励等次,其余3个奖项类别均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次,对于特别优秀且有重大学术影响的成果可推荐为特等奖。

四、奖金额度

获奖成果由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颁发证书、奖金。奖金额度如下:

(一)学术贡献奖,20万元。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

著作类特等奖5万元、论文类特等奖3万元,著作类一等奖3万元、论文类一等奖1万元,著作类二等奖1万元、论文类二等奖0.5万元。

(三)学科学术奖

著作类特等奖5万元、论文类特等奖3万元,著作类一等奖3万元、论文类一等奖1万元,著作类二等奖1万元、论文类二等奖0.5万元。

(四)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

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

五、申报办法和要求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pj.sssa.org.cn,申报者必须先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登录系统进行成果申报和修改等操作。

每位申报者在本届评奖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两个奖项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奖项须分布在不同类别内(著作、论文)。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各奖项类别的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学术贡献奖(略)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

2016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均可申请评奖。

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本奖项按照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等领域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1)《申报表》;(2)《评审表》;(3)论文类成果即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电子版。申报者完成网上填报后,还需向科研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2)《评审表》一式15份;(3)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著作类成果原件一式3份,相关辅助材料。

(三)学科学术奖

2016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同一种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论文等均可申请评奖。

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本奖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共26个学科进行申报。

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1)《申报表》;(2)《评审表》;(3)论文类成果即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电子版。申报者完成网上填报后,还需向科研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2)《评审表》一式15份;(3)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著作类成果原件一式3份,相关辅助材料。

(四)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

本市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社科院智库、科研院所智库以及企业、社会智库的研究人员,在2016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在中央、本市及各委办局政府部门以及部分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内刊上发表的内部交流文章、内参文章、内部报告、内部探讨材料、专报等不适宜公开发表的思想成果,均可申请评奖。

本奖项重点鼓励围绕国家和上海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围绕面向社会咨询服务开展的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

本届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实行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报者需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上填写好《申报表》并经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所申报的成果一式3份,由科研处统一报送市哲社评奖办公室。

六、评审办法

所有奖项的评审均采取初审、复审、终审的方式,充分体现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择优入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的初审由学校科研处组织实施,根据申报配额数上报市哲社评奖办公室。

各类奖项的复审由市哲社评奖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论文类成果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著作类成果本届仍采用会议评审方式。网络评审方式和会议评审方式均根据专家打分和等级推荐综合确定建议获奖成果及等级。各类奖项的建议获奖成果及等级均由市哲社评奖委员会终审批准。

七、其他事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54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9日下午4时。

(二)我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和学科学术奖申报总数限额为10项,申报数量若超限额,科研处将组织校外学科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三)为保证申报质量,我校申报论文类奖项须为公开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被人大复印资料等二次文献全文转载的论文。

(四)报送市哲社评奖办的申报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五)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夏冬杰

联系电话:25653936/1367157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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