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4浏览次数:22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939号)的要求,2019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30周岁以下(1989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项目情况

1.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36个月。

2.经费额度: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

3.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分配到名额为2名。科研处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请填写《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14版),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

2.“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1524号)实行。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4.上报材料为书面申请书一式7(含原件),同时上报与书面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oukyc@126.com

5.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191151600

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四、联系我们

联系人:顾凤佳

联系电话:25653982

办公地址:国顺路288号行政楼301

晨光计划申请书.doc

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doc

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