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9浏览次数:13

各单位、部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0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202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我校分配申报名额为1名,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0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申请人于825日(星期二)前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七份)和《202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国顺路288号行政楼301),电子文本发送至soukyc@126.com,过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凤佳,余小娟

联系电话:2565398225653051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