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16

各学院:

现将2020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8-2020年为新一轮考核周期。纳入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成果发表时间段为2019121日至20201130日。

2.教师科研工作量分值按新修订的《上海开放大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的计分标准进行统计。

3.文件第十三、十四条规定从2019年起开始执行,即:

12019年新进教师在入职三年内须完成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至少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240周岁以下(1980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在本考核周期内须完成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32019年起,在职教师博士毕业后三年内,须完成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4)届临退休不满一个考核周期的教师,可以不参加科研工作量考核,但必须承担对新进教师或青年教师的科研指导工作。

4.时间安排:

1113-1111日,教师本人登录“科研项目管理系统(kyxm.shou.org.cn)—成果管理”,填写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信息及自评分,并将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同时登录“历史评分”栏目,填写2018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分值。

21111-1119日,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历史评分”及“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初核及评分。

311月19-1130日,科研处进行复核及评分。

5112日至1130日期间发表的成果可先统计,相关资料可于125日前补交。

6.如有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顾凤佳;余小娟联系电话:256539822565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