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沪教委科〔2021〕8号)

发布时间:2021-02-22浏览次数:101

各单位、部门、各分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上海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扩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辐射效应,总结2014年至2020年上海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工作成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行使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职责,负责评奖组织领导。

二、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科规划办)承担评奖办公室的职责,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成果,负责处理评奖工作日常事务和异议投诉等。

三、各高等学校、区教育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应确定具体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或区域参评成果的申报组织、资格审查、推荐报送等工作。

四、参评成果由申报人填写《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1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

五、各申报人填写《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汇总表”和本通知第四条“申报评审书”等相关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oukyc@126.com。报送电子材料时,以申报人姓名+所在部门+成果名称命名。

六、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采取限额申报,科研处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

七、科研处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3515:00,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电话:25653982(顾凤佳)  25653936(陈劲良)

  

科研处

2021222

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