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841

各单位、部门,各分校:

为加强科研成果管理,完整反映科研成效。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完成科研成果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2020123120211130公开发表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上海开放大学”“上海开放大学****”或上海开放大学下属单位的各类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授权专利、获得的科研成果奖、被转载或收录的成果等。分校教职工以“**社区学院”等署名的成果无须登记。

二、登记方式

(一)此次登记统一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请登陆“科研项目管理系统(kyxm.shou.org.cn)—成果录入”,填写本人2021年度科研成果。期刊和著作类成果上传附件必须包含封面及版权页图片(或扫描件)和带署名的成果内容页图片(或扫描件)。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附件请上传PDFjpg等图片格式,请务必在上传前做好相应准备。

(二)多人合作的同一成果,仅需合作者中我校教职工排序第一的教职工登记所有合作者信息,其他合作者无需登记。

3.登记范围:(1)总校各二级学院教师(2)总校各行政管理部门教职工;(2)系统分校教职工;

4.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1125日。

5.如有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劲良;联系电话:25653936


开大科研系统使用说明(成果登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