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各分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开放大学关于全面推动科研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进一步加强青年学术骨干的选拔和培养,现将“青年学术骨干”培育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计划面向40 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教职工,或 45 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遴选青年学术骨干。
二、培养目标
在全系统选拔4-5名青年学术骨干培养对象,采取自主研究、学术研讨和培训等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科研能力强的青年骨干人才,使其学术能力和成就得到进一步提高。青年学术骨干应在3年内公开发表2项以上有水平的研究成果。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所在单位、部门、分校推荐,经专家评审后择优录取。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组织推荐。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拟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选拔条件组织审核,将推荐材料报送科研处。
(三)资格审查。科研处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专家评审。
(四)专家评审。科研处组织专家按照遴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的资格及推荐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和评比,从推荐人选中选出候选人进行公示,结合公示反馈信息,最终确定培养对象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培养周期
项目培养周期为3年,自培养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
五、经费管理
学校将根据本人研究计划提供科研经费和条件的支持。青年学术骨干培育对象和学术导师的科研工作量计 20 分/年。对于完成“青年学术骨干培育计划”考核任务的教职工,予以一次性奖励1万/人。
六、培养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管理、中期评估、结业考核。
(一)平时管理。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内容主要包括培养对象在本单位开展工作实践、应用研究等。
(二)年度考核。由科研处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养对象学习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学习态度不端正、培养进度缓慢者,将采取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所在单位或视情况终止培养计划等措施。
(三)最终考核。科研处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对培养对象研究内容的原创性、发展潜力等内容进行评价。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三份)请于2022年9月26日前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顾凤佳25653982 陈劲良25653936
邮箱:soukyc@126.com
联系地址:国顺路288号行政楼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