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上海开放大学新进人员科研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9浏览次数:601

各单位、部门,各分校:

为落实好《上海开放大学关于全面推动科研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根据《关于学校“十四五”期间科研项目安排的通知》,现将2023年度新进人员科研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是面向新进教职工设立的自主选题科研项目,旨在培养独立主持科研项目、提升创新研究的能力。新进教职工入职满一年后可申报本项目(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开始计算)。入职五年内,每位教职工可获资助一次。已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不能申报。项目分为教师项目和青年教职工项目。教师项目主要资助新进教师开展科研工作,项目申请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可予立项。青年教职工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新进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项目申请书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每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研究周期3年,经费按每年1万元编制预算。

二、项目组中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在项目申报时说明。

三、项目申请人以其承担的新进人员科研扶持项目为基础申请到委局级以上纵向项目(不含社会团体和其它横向科研项目),且名称中含“申请书”所规定的全部关键词,经本人申请、科研处核准后可以并项,已使用项目经费可计入配套经费。

四、新进人员科研扶持项目申请结项,须提交一份不少于一万字的研究报告;以及一篇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C刊论文,或两篇核心期刊、C刊扩展版论文,或公开出版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专著。

五、项目成果(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发表、出版或提交时,须在显著位置单独标注“上海开放大学新进人员科研扶持项目(项目编号)”等字样;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一项成果是第一完成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上海开放大学”“上海开放大学****”或上海开放大学下属单位,否则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

六、申请人根据项目类别在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申请书(科研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26日至2023219日)。立项通过后,需打印纸质版(带水印)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

七、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219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顾凤佳25653982   陈劲良25653936

Emailsoukyc@126.com

  

科研处

2023120

附件1:开大科研系统使用说明.pdf

附件2:上海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