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5浏览次数:459

各单位、部门,各分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上海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事业高质量发展,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上海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从即日起面向全市组织开展“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上海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事业高质量发展,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上海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从即日起面向全市组织开展“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招标拟定一批研究条目作为指南,指南条目为“研究方向”,申报人须在原原本本学习、深入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学术专长和学术积累,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研究条目进行申报。课题题目应严谨科学、简洁规范;研究内容要体现有限目标,切忌“大而全”;研究论述要突出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正式立项后首次拨付60%的经费,剩余经费在课题结项后进行拨付。

三、研究任务

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3831日,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交结项材料的课题将作终止处理。

课题结项时须提交如下成果:

1.最终成果:1篇研究报告。

2.阶段性成果:1篇决策咨询专报(以相关部门或报送渠道开具的采用证明为准)。

四、申报条件

1. 专项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不限身份、不设门槛,鼓励广大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专项课题的申报。

2. 申报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选题不符合课题招标要求,或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或“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明显缺项;或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

3.申请书填写(包括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

4.申报人主持的各类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五、具体安排

1.申报人可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申报资料,或参考本通知附件。

2.本次招标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报送时将原件单独列出。

2)《专项课题申报统计表》统计表1份。

3)《专项课题申请书》、《专项课题申报统计表》PDF版和WORD/XSL版请发送至工作邮箱soukyc@126.com,邮件主题“某某单位‘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工程’专项课题申报材料”。

3.申报时间:即日起至417日。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顾凤佳 陈劲良

电话:021-25653936

地址:杨浦区国顺路288号行政楼301

  

科研处

202345

附件1:课题指南.doc

附件2: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专项课题申报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