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674


各单位、部门,各分校:

现将2023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旨在鼓励 国开办学体系专家学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强国和世界一流开 放大学建设等理论和现实问题,结合学校 “十四五”规划和2023年工作要点,着力产出有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能为开放大学建设决策和创新实践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本年度重大科研项目主要面向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以重大项目选题指南为依据进行申报。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开放大学科研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申请人在相关研究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或是国家开放大学2023 年 “六大工程”的重点工作责任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根据研究需要可设立若干子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是国家开放大学2023 年“六大工程”的重点工作责任人。每个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数量不超过个,合作单位原则上不少于家。

   4.项目和子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和子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5.国家开放大学立项的各类在研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以课题和子课题负责人身份参与本年度项目申请;主持或参与的在研项目数量超过项的,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申请。

    三、选题要求

    1.申请人参照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原则上要和课题指南保持一致。

    2.子课题的题目可以自拟,原则上要结合选题指南中所列的具体研究内容。

    3.研究应当围绕项目指南突出重点,选择适切的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注重协同,着力组建结构合理的跨领域研究团队。

    四、预期研究成果及项目完成期限

    1.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份,作为主件,字数不少于万字)及其附件(包括调研报告 1 份、决策咨询报告 1 份、核心期刊论文 1 篇或著作 1 部)。其他可选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制度文件、实施方案、专题数据库、应用软件、发明专利等,无数量要求。所有成果应独家标注项目来源、名称和项目编号等信息。

    2.项目完成期限:研究起止时间为2024 11日至2025 1231日。未能按时完成的重大项目可申请最长延期一年,延期仍不能完成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并视完成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其项目负责人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开放大学校内科研项目。

    五、资助额度

    原则上人民币 10 万元/项。申请人根据研究需要据实填报,实际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确定。

    六、申报程序

申请人下载《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书(2023 )》(见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11 日前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份(其中份原件,份复印件。用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科研处(国顺路288号行政楼301室)。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soukyc@126.com.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顾凤佳   陈劲良

联系电话:25653982  25653936

地址:国顺路288号行政楼301


附件1.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书(2023).docx

附件3.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2023).xlsx

科研处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