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上海开放大学第九届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浏览次数:450

各单位、部门,各分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开放大学关于全面推动科研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和《上海开放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有组织科研的实施方案》,促进学术交流与分享,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调动教职工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兹定于10-11月举行上海开放大学第届学术活动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宗旨

“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各单位应结合学校重点研究领域,立足自身的专业布局,瞄准学科前沿,认真遴选活动选题,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对促进我校学术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通过举办“学术活动月”,构筑品牌化的学术交流平台,充分展现我校整体风采。

活动要求

第九届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学术活动报备制度。

2. 坚持学术为本,发挥专家学者集聚优势,结合学术团体自身特点,聚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3. 活动形式可以是学术年会、学术研讨会、青年学者学术活动、跨学科研讨会等。校内主讲人员占全部主讲人员比例不低于50%。

4. 活动主要出席对象为上海开放大学系统教职工,参与的专家学者要有一定代表性,活动要有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

5. 活动要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注重学术规范,可以采取与相关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党政部门和媒体合办、联办等方式,鼓励若干个学术团队、研究中心等联合举办。

6各单位要确保学术活动效果,及时整理和报道有关情况,充分发挥学术交流的影响和作用。

活动的申报、组织和相关安排

1. 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策划活动项目,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任务,落实活动责任人。每个学院、科研基地、研究中心、学术团队须至少申报1项活动列入“学术活动月”系列。

2. 各单位1018日前,将拟列入“学术活动月”的项目情况向科研处申报(网上申报流程附后),以便科研处做出总体协调安排。科研处审核后将该项目是否列入“学术活动月”活动的信息及时反馈。

3. 经审核确定正式列入“学术活动月”系列的项目,由科研处统一对外发布,统一制作宣传材料。

4. 活动实施注明“上海开放大学第九届学术活动月”,鼓励各单位通过各种媒介宣传项目成果,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活动总结(报道、照片等)电子版报科研处备案

5. 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资助,原则上每项活动最高资助4000元。

6. 鼓励上海市终身教育研究会员申报学术活动月活动,原则上要求在《终身学习》中投稿两篇与活动主题相关文章。

7. 申报请登录新版科研系统https://research.sou.edu.cn/(申报流程见附件)。

  

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科研处:

顾凤佳25653982     陈劲良25653936


附件  用户使用手册 学术活动.pdf

上海开放大学科研处

上海开放大学研究院

上海市终身教育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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