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应用,更加有效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现就举办成果活动发布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规定如下:
一、成果发布活动是指以著作、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其他数据性资料为载体所开展的新闻发布会、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网络传播、新闻采访等形式的活动。
二、成果发布应坚持政治性、学术性和合法性原则。发布活动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积极思想导向,传播优秀文化取向。研究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准确性。发布内容真实,不违法、不涉密、无知识产权争议,以及无其他不适宜公开发布的内容。
三、发布活动实行“一事一报”分级审批制。申请人应填写并递交《上海开放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活动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部门审核同意后,于活动预定举办日期的前两周报科研处。科研处和宣传部相继完成学术性审核和政治性审核后,报学校科研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凡研究项目成果须事先征得立项、委托单位同意后,方可经学校相关程序审批发布。
科研处
2020年5月26日